关于进一步规范吉首市旅馆业经营者接待未成年入住流程的公告
吉首市广大旅馆业经营者、人民群众:
为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落实湖南省、州、市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省公安厅“利剑护蕾.雷霆行动”深入开展重点行业特别是旅馆业履行未成年人保护责任任务,全力挤压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空间,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在旅馆住宿安全,吉首市公安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就旅馆业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流程进行了规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旅馆业,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凡经营接待旅客住宿的宾馆、饭店、旅店、公寓式酒店、客栈、招待所、家庭式旅馆、电竞酒店、乡村(旅游)民宿以及提供住宿服务的洗浴、度假等经营场所(包括各种经济性质和各种经营方式的旅馆);
二、旅馆业经营者、接待人员应严格落实“五必须”入住流程:
1. 必须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并在公安机关旅馆业管理信息系统如实登记上传相关信息;
2. 必须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取得联系并核实后,在公安机关旅馆业管理信息系统如实登记上传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相关信息;
3. 如有同住人,必须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情况,与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取得联系,征得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后,在公安机关旅馆业管理信息系统如实登记上传同住人相关信息。同时,告知同住人其相关信息已向公安机关报备;
4. 如有来访人员,必须在公安机关旅馆业管理信息系统如实登记上传来访人员相关信息,并告知来访人员其相关信息已向公安机关报备;
5. 在登记上传完成后,应当立即将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住人、来访人员等相关信息向公安机关所报备。
三、旅馆业经营者、接待人员遇有以下情况,应立即向辖区派出所进行报告:
1. 未成年人不配合、拒绝提供或者提供虚假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相关信息的;
2. 成年人携未成年人入住,但不能说明身份关系或身份关系明显不合理的;
3. 未成年人身体受伤、醉酒、意识不清,疑似存在被殴打、被麻醉、被胁迫等情形的;
4. 异性未成年人共同入住、未成年人多次入住、与不同人入住,又没有合理解释的;
5. 有其他可疑情况。
四、吉首市辖区内旅馆业业主依法履行旅馆的主体防范责任,依法在旅馆内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岗和未成年人入住专用楼层,切实加强楼层巡查、出入口巡查与视频巡查,加大未成年人入住专用楼层的巡护力度、加密巡护频次,确保未成年人在旅馆业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五、对旅馆业经营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湖南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不按相关规定登记住宿信息的,公安机关依法对前台工作人员予以行政处罚;对旅馆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造成未成年人受到不法侵害等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依法对从业单位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行政处罚。
六、对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制止侵害未成年人行为或者遭受侵害未成年人得到妥善保护的,公安机关将及时向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相关情况,对相关机构、人员进行奖励、表彰。吉首公安机关欢迎和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旅馆业从业单位不如实登记和报告的情形,并严格履行对举报人的保密义务。
举报电话:110
吉首市公安局
2025年6月27日
未成年人入住旅馆旅馆行业经营者有什么义务?
如果不履行法定义务
会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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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编通过问答的形式
介绍下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
1: 选择正规办理公安机关《特种行业许可证》的酒店:未成年人在选择住宿场所时,应优先选择信誉好、管理规范的正规酒店。避免选择管理混乱、安全设施不健全的小旅馆或非法经营的“黑店”。
2: 告知家长或监护人:未成年人在外出住宿时,应事先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并征得他们的同意。家长或监护人应帮助未成年人了解住宿场所的安全状况,确保他们的安全。3: 注意个人财物安全:未成年人应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不要将贵重物品随意放置。在入住酒店时,可以要求酒店提供安全的储物设施,将财物放置在安全的地方。
4: 遵守酒店规定:未成年人应遵守酒店的各项规定,不要随意进出其他房间或楼层。同时,也要提高警惕,注意观察周围环境和人员动向,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警。1: 严格执行“五必须”规定:旅馆酒店应严格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执行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的“五必须”规定。
2: 加强员工培训:旅馆酒店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员工应熟悉“五必须”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能够正确执行相关规定,确保未成年人的安全。
3: 完善安全设施:旅馆酒店应完善安全设施,如安装监控摄像头、设置安全报警系统等。这些设施可以在关键时刻发挥重要作用,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保障。1: 提高警惕:当我们在酒店、宾馆或旅社等场所看到未成年人单独或与不明身份的人入住时,应提高警惕,注意观察他们的行为举止。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警。
2: 提供帮助:如果我们发现未成年人遇到困难或危险,应积极提供帮助。可以询问他们是否需要协助联系家长或监护人,或者提供其他必要的帮助。
3: 宣传教育:我们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未成年人住酒店的安全问题,提高社会大众的关注度和重视度。同时,也可以向家长和学校普及相关知识,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1: 成年人携未成年人入住,但不能说明身份关系或身份关系明显不合理的。
2: 未成年人身体受伤、醉酒、意识不清,疑似存在被殴打、被麻醉、被胁迫等情形的。
3: 异性未成年人共同入住、未成年人多次入住、与不同人入住,又没有合理解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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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五十七条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第一百二十二条场所运营单位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住宿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由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六条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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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旅馆经营者应当认真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义务,严格履行公安部关于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熟知工作要求,熟练操作流程,如违反将被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希望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共同入住人、访客等给予更多理解和配合,其他入住旅客也应加强监督和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共同构建保护未成年人的“六大保护”,即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共同防范和杜绝发生在旅馆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艳阳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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