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人 补贴来了!最高可领8万元
好消息!好消息!
2025年吉首市创业补贴
开始申领啦!
一、申领条件
1.申请人身份为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符合一项即可)。
2.符合条件的人员,首次在吉首市内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注册创办的民营企业、个体经济、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正常经营。
3.经营项目无不良信用记录,无知识产权或其他经济、法律纠纷。在市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与注册地址一致。
4.吸纳一定规模劳动者就业,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劳务)合同、按时发放劳动者工资。
二、补贴标准
1.个体经济补贴标准
符合补贴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创办个体经济,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符合补贴条件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创办个体经济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2.农民专业合作社补贴标准
符合补贴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稳定吸纳就业5人以内(含5人),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稳定吸纳就业5人以上,每增加1人,增加1000元,最高可申报2万元。
符合补贴条件的离校2年的高校毕业生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稳定吸纳就业5人以上,每增加1人,增加1000元,最高可申报2万元。
3.民营企业补贴标准
符合补贴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创办民营企业,稳定吸纳就业5人以内(含5人),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稳定吸纳就业5人以上,每增加1人,增加1000元,最高可申报8万元。
符合补贴条件的离校2年的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稳定吸纳就业5人以上,每增加1人,增加1000元,最高可申报8万元。
三、办理材料
附件2 湘西自治州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单位员工花名册.doc
四、办理地点
吉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8室
(吉首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743-2813001
五、不予办理情况
1.国家政策不予鼓励扶持的产业。(如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地产中介等)
2.审核期间,市场主体处于停业、歇业或非正常经营状态的。
3.存在恶意拖欠员工工资、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4.已享受过各级人社部门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优秀项目扶持资金的。
5.已获得过一次性创业补贴的不重复享受。
END
来源 | 吉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