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出了司法解释:
9月1日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不缴社保"一律无效!
这意思就是打工的和老板私下约定的自愿不缴社保,没有法律作用,法院反过来支持打工人可以以老板不交社保为由提起劳动仲裁申请赔偿金。
这一下就把一些底层打工人搞蒙圈了,把老板们搞得有些很尴尬……
朋友开餐馆的,从来没有所谓的交社保,都是买个意外保险,他说他自己都没有交社保,按正常人的理解,我雇佣你,我保证你工作时间的人生安全就可以了,社保应该都是个人自愿的事情,之前这么多年确实也没有强制的情况。
朋友问我我现在店子里面十来个人,有十个都是五十多岁的大妈,她们从来没有交社保,问她们也都不愿意交社保,我现在给他们交社保,就是要把工资减少,她们不愿意。我现在辞退她们,工资降下来再招人也怕招不到来啊!?吉首这个小地方本来就难搞啊。
我跟朋友说,你这里还涉及一个法律问题,你还没有意识到,按
《劳动合同法》那就是员工不愿意缴纳社保并不属于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如果用人单位因员工拒绝缴纳社保而辞退员工,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支付赔偿金等! 朋友说那不是左右为难,那我能这么办? 我说,严格来讲,你经营不下去,只能申请破产倒闭注销营业执照,关门大吉!哈哈 朋友苦笑两声,蒙头抽烟再不言语! 其实何止吉首市,在中国一线城市北京上海等地,个体经营者雇佣一两个人帮做事的,都是这样的情况,很多小老板自己都没有交社保,现在还要强制给雇佣的人交社保,总感觉哪里不对。 抖音等视频里这两天很多人还在吐槽,强制交社保我不反对,但是为什么劳动法里面规定的八小时工作制和双休最高院不发文强制执行一下呢?! 这多少都是民声啊,老百姓其实不是反对交社保,只是,有时候真的是社保让底层的老百姓高攀不起啊,15年一下改为20年,还年年涨价,老百姓打工人的工资却变化不大,交社保成了一笔巨大的负担。 希望国家政府能体察民情,为民让利,底层的老百姓真的伤不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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